对广大运营者和内容创作者来说,行业安全动态和国内新发布的相关网络生态治理政策与自身息息相关。
了解它们才能让自己在运营过程中知道哪些可以为,哪些不可为,从而避免违规风险,更加清晰地把控内容创作和运营方向,发挥自身正向引导价值。本次小珊为大家精选整理了6月份6条值得关注的行业动态。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账号信息注册和使用规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和公开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则、平台公约,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权利义务。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账号信息管理的规范和开展监督检查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要求。互联网用户帐号信息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广大帐号运营者可参考《规定》自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制定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共包括十八条,涵盖“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等重要内容。
“规范”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31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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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6.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9.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10.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11.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暴露侦查手段,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13.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
14.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16.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17.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8.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19.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20.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21.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22.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23.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24.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25.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26.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27.通过“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28.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29.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30.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的炫富行为;31.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其他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规范》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主播从业行为,有利于加强网络主播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14日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新《规定》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新《规定》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在这里,小珊也呼吁大家在参与社会热点事件讨论时,秉承客观理性的态度,友好互动,和平台一起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
工信部:已累计通报、下架违法违规APP近3000款6月14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成就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韩夏提到,我国连续组织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累计通报、下架违法违规APP近3000款。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综合应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社会共治等手段,个人信息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后续将围绕“全流程、全链条、全主体”监管,实现对各类终端、应用商店、软件开发工具SDK等关键环节和在架的APP的全覆盖,全方位保护用户权益。工信部下架违法违规APP进一步加强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了合规水平,有利于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信息通信应用环境。中央深改委《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在6月22日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