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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卖卡赚小钱,明天诈骗“工具人”-绍兴网络公司为你呈现时间:2022-04-11 你最后悔什么事? 最近,一条#大学生贩卖自己身份信息成逃犯#的消息登上热搜。 该大学生目前最后悔的事,就是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换了一笔钱。 现在这些信息被对方用于诈骗,该大学生直到被警方通缉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了在逃嫌疑人.... 利益诱惑下 涉世未深的学生更易沉沦 电信诈骗的手段千变万化,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钱弄到手。 把钱弄到手的方式有千种万种,必须依赖的载体只有一个:银行卡。 近年来,“两卡”(银行卡、个人电话卡)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 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 今年8月17日,大学生同宿舍4人因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原来是胡某等人在网络找兼职,结识网络诈骗洗钱“下家”之后,通过对接转账具体细节、金额、账号等,帮助对方用自己的银行卡操作资金转账。 其间,每笔账对方按“千分之五”计算提成,双方并不见面。 截至案发,胡某“洗钱”银行卡账户流水高达300多万元,其他3名同学流水也在30万元以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小珊网上一搜索,发现这4名大学生的经历并不是个例: ▍在校大学生帮助他人跑分洗钱,流水金额高达3000万,6人均获刑 ▍12名大学生帮助转账洗钱,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单日银行账户流水高达157万,00后大学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看了这么多大学生被骗的案例,小珊心里十分难过,大学生,本该如八九点钟的太阳,小珊在这里不去探讨是不是因为一时的贪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欠缺了,可能没有意识到卖卡的严重性。 下面小珊为大家重点普及一下卖“两卡”的危害。 卖“两卡”的危害有多大?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帮信罪是《 刑法 < 修正案 ( 九 ) >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电信诈骗 ),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
所以少年,你卖的不是卡,卖的是未来、是整个青春呀! 简单回顾一下小珊之前提到的一些网络诈骗套路,是不是都给被害人提供了具体的银行账号。(当代大学生的反诈骗修养) 甚至每一个受骗人报警的时候,也曾单纯地对着警察说:“你看,银行卡都是实名注册,通过我打款的这个银行卡账号是不是可以查到骗子,把钱追回来?” 殊不知,这一张张银行卡都是一个个“马甲”,只是骗子用以实施诈骗和洗钱的工具。 举个例子,一笔 10 万块钱的赃款通过第一轮分流,就变成了 10 笔 1 万块,它们有的在小李卡里,有的在小王卡里,还有的在小赵卡里。( 小李、小王正是出售自己银行卡的人 ) 紧接着水房用类似的方式,把钱再拆分到更多的银行卡里。 原本小李卡里的钱又分到了多个毫无关系的人卡里,小王、小赵也是如此。 如此一来,一笔 10 万块的赃款被稀释成一百笔 “ 正常的资金 ”,到这里电诈犯才会把钱转到自己账户下。 而这些银行卡的来源,正是不法分子从为了小钱出售个人卡号信息的大学生手中购得,这些学生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埋给未来的不定时炸弹 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一旦泄露给不法分子,就意味着之后你可能随时会面临一些意想不到的“结果”。 比如:几年后突然喜提“老赖”称号,发现自己成了十几家上市(欠债不还)公司的法人,以后从北京到南京只能用共享单车。 比如银行卡被冻结,支付宝和微信全都用不了。 甚至哪天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警察破门而入,逮捕令上写着,涉嫌洗钱。情节严重的话,还会喜提几年牢饭。 小珊在此提醒大家,卖卡一时爽,真的不划算。 世上没有后悔药,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个人电话卡、银行卡这“两卡”是万万卖不得。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